来源:广州阳溢 发布时间:2024-06-19
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前提下,是需要没人举报你,和家长、学生、没有冲突,和同行没有利益冲突。
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发布,又一个无证办学被罚。
当然被查到也不用慌,态度端正就好。
以下是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发文:
黄埔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
近期,为深入推动“双减”工作落地落实落细,黄埔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,加大对无证无照办学、超范围经营、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,保障家长学生合法权益。现将有关查处情况通报如下:
瞿某(自然人)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,擅自开设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区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,退还所收费用,并依法依规对其作出罚款21285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2024年4月19日,当事人已全额缴纳罚款,并按要求完成整改。
下一阶段,区教育局将继续与相关职能部门、街镇加强沟通,形成合力,持续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整治行动。
请广大家长朋友注意:节假日、休息日期间不要安排孩子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,不要提前进行暑假学科类培训报名。
最后,再次提醒各校外培训机构: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“双减”政策,依法依规办学,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,诚信规范经营,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。
来源: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
关键词:办学许可证,民办办学许可证,广州办学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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